李涛
- 作品数:5 被引量:13H指数:2
- 供职机构: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更多>>
-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更多>>
- 流量劫持的刑法应对被引量:1
- 2022年
- 当前,随着互联网的蓬勃发展,一些不法分子试图通过流量劫持的方式提升网站流量,对此,立法者通过修改反不正当竞争法增设条款的方式予以回应,为流量劫持行为入刑作了铺垫。就流量劫持行为而言,其需在缺乏授权的情况下借助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的正常运作来实现,一般应定性为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但如果行为人因技术上的不当操作或其他原因在实施犯罪过程中导致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遭受破坏,则可能构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 吴沈括李涛
- 关键词:罪名适用
- 广告联盟产业的刑事风险
- 2021年
- 广告联盟是互联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一种新型的产业,在快速蓬勃发展的同时蕴含了大量的刑事风险.对于广告联盟的商业模式、技术合法性、主体责任的研究不仅仅是网络生态治理的题中之义,也是开展刑法规制的必备前提,打击广告联盟商业模式中的不法行为,可以有效倒逼广告联盟参与方依法合规经营,落实网络安全管理义务,促进产业良性发展.
- 纪敬玲李涛
- 关键词:广告联盟刑法规制数据安全
- 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与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之辨析——以短缩的二行为犯为视角被引量:3
- 2021年
- 对刑法第286条第2款字面化的理解,导致在实践中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已经具有沦为新型口袋罪名的趋势.通过引入"短缩的二行为犯"概念,将犯罪嫌疑人的主观犯罪目的与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之间的关系作为核心判断要素,有助于准确区分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与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界限,合理限定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适用范围,维护罪刑法定原则.
- 李刚李涛
- 关键词: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 网络爬虫的刑法应对被引量:8
- 2020年
- 网络爬虫作为一种新型的数据处理技术,使用价值与刑事风险兼具。对于网络爬虫的刑事法律应对,应当以网络爬虫附随要素指向的法益为核心,关注网络爬虫的访问权限和获取数据的性质,同时兼顾考察行为人在使用技术过程中的合理注意义务,从而综合判断行为是否涉嫌犯罪以及罪名的适用。
- 付强李涛
- 关键词:网络爬虫授权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