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大学法政学院
- 作品数:1,069 被引量:4,008H指数:25
- 相关作者:邱本付翠莲方益权周湖勇王尚银更多>>
- 相关机构: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更多>>
- 发文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浙江省教育厅科研计划更多>>
-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经济管理文化科学社会学更多>>
- 现代企业危机产生的成因及应对策略
- 2012年
- 企业应对危机的策略对于一个企业来说关系到其整体发展,现代企业在发展过程中,一旦在未知和没有预防措施的情况下遇到危机,这个危机就会对企业产生巨大的影响,蒙受巨大的损失。因而,有效的危机管理是现代企业的必备职责和必备能力,它是保证企业常青的一个核心能力和企业立于不败之地的重要法宝。
- 吴志敏
- 关键词:核心能力危机管理
- 论建国前后毛泽东对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探索
- 2005年
- 新中国建立前后,客观形势要求中国共产党必须实现由领导革命向领导建设的转变。为了实现这个转变,以毛泽东为核心的党中央对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问题进行了许多重要思考和有益探索,积累了宝贵的经验财富。
- 于洪卿
- 关键词:毛泽东中国共产党执政能力
- 变相体罚及其法律责任被引量:6
- 2009年
- 变相体罚已引起全社会的高度重视。变相体罚有其内涵和外延,不同于教育惩戒和体罚。变相体罚对学生身心健康和人格完善、对教育目标和教育发展、对教师形象和教育权威以及对家庭评价和家庭教育方式都有一定的危害,教师在变相体罚中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
- 方益权杨建
- 关键词:体罚变相体罚教育惩戒法律责任
- 论法律行为效力的根源被引量:1
- 2009年
- 法律行为效力的根源在民法学界主要有意思说、信赖说、规范说以及多元说。各种学说都曾发挥过积极作用,但都有其理论缺陷。从当今的社会现实、法律行为理论等方面考量,法律行为效力的根源在于利益的存在及评判。法律行为效力的类型化,就是法律对不同利益之间进行衡量、评价的结果。利益说对法律行为制度的立法和司法均具有重要的意义。
- 张豪汪渊智
- 关键词:法律行为意思自治效力
- 乡村政治生态视阈下村干部廉政建设思考被引量:1
- 2016年
- 政治生态是一个地区政治生活状况和政治发展环境的集中反映,良好的政治生态能够形成内聚人心、外树形象、集中精力、形成合力的良性循环机制。目前我国部分乡村干部由于正式收入低微,与其责任、贡献及工作量脱钩而产生心理失衡,加上领导责任制及监督体系不完善等诸多因素导致滥用权力、谋取私利现象十分严重,负面示范效应强烈,严重影响农村政治生态稳定。在乡政村治体制内"国家-村庄精英-村民"的村庄三重权力结构下,要坚持依规、以德治党,依靠制度化反腐建设廉能政治,加强对乡村干部权力的有效监督和党风廉政建设,全面开展廉政文化建设,促进乡村治理结构向良性转化。
- 付翠莲李崇斌
- 关键词:政治生态乡村干部廉洁自律
- 论劳动者忠实义务的内涵与边界被引量:1
- 2022年
- 从劳动法角度审视劳动者忠实义务,首先要明确劳动者忠实义务的内涵,尤其要关注劳动者忠实义务的价值目标、主体范围和法理渊源。将劳动者忠实义务作为一项法定义务,既源于劳动关系的特殊性,又是其社会属性使然。法律规范的确定性还要求对劳动者忠实义务内容进行类型化区分,其类型应当包括告知义务、服从义务、兼差限制义务、审慎义务、协作与共进义务和不利于用工者的言行禁止义务。梳理劳动者忠实义务涉及的法益冲突,明确义务设置的路径,将有助于劳动者忠实义务规范体系的构建。
- 汪银涛姚永丽
- 关键词:劳动法律关系法定义务《劳动法》
- 人格权从人身权制度独立出来后的若干理论问题被引量:1
- 2013年
- 针对目前理论界关于我国是确立人格权制度还是人身权制度的争议及"人格权、人身权"法律史基础理论研究的缺乏,结合当今中国民法和侵权法的立法现实,确认中国采取"人身权立法模式",反思人格权从人身权制度独立出来后的若干理论问题,并且从"人格权、人身权"的区别和联系关系中,探讨应当重构人身权及人身损害赔偿的权利体系以及对人身关系调整对象的学术价值。
- 关今华周湖勇
- 关键词:人格权人身权权利体系学术价值
- 环境公益诉讼被害人权益救济的法律制度构建
- 2011年
- 近年来,环境公益诉讼是法学界的热点问题,现有的研究主要侧重于确认公益诉讼的主体资格,而对已经形成的环境公益侵权事件中被害人权益救济问题,则鲜有人关注。本文侧重于对环境公益诉讼中被害人权益进行救济,以期待为环境侵权事件中的被害人寻找一条司法救济的途径。
- 谢丽珍
- 关键词:公益诉讼环境公益诉讼被害人
- 论有限公司股东查阅权之“不正当目的”认定标准的完善被引量:2
- 2023年
- “不正当目的”作为股东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限制,其设置意在实现维护股东知情权和保护公司合法利益之间的平衡与协调。司法解释虽明确了“不正当目的”认定的四种类型,但不可避免地因为规定仍过于抽象、操作性不强而导致司法实践中存在适用偏差;股东举证责任偏轻及兜底条款弹性较大等问题,易使立法追求的价值和效果得不到充分彰显。有必要以利益平衡原则和比例原则为指导,明确“实质竞争关系”的考量因素,细化“可能损害公司合法权益”的情形,以股东担保或承诺的方式来强化“曾经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股东责任,从而完善我国“不正当目的”的认定,实现股东与公司在信任基础上的互利共赢。
- 李勇军仲昌礼
- 关键词:股东查阅权
- 从社会化角度看温州大学生民族精神教育——由“温州人精神”所引发的思考
- 民族精神教育作为大学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既是大学生社会化的必修课,又是民族优秀文化得以继承和发扬的重要途径。“温州人精神”是在温州特殊的文化传统、社会群体和生存环境中孕育,围绕商业活动,历经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大潮洗礼而形...
- 李艳
- 关键词:社会化温州大学生民族精神教育
- 文献传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