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社会科学基金(09ZD043)
- 作品数:47 被引量:773H指数:12
- 相关作者:耿卓陈小君祝之舟高飞袁铖更多>>
- 相关机构: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淮阴师范学院更多>>
- 发文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更多>>
-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经济管理历史地理更多>>
- 乡村地役权的实证解析与立法完善被引量:2
- 2014年
- 乡村地役权为地役权的一种。了解乡村地役权在我国农村的运行状况并进行立法完善意义重大。在全国范围内进行的社会实证调查表明,乡村地役权在受访者的认知、权利的具体内容及行使状况、设立程序等方面都有一定的特点;而农村经济发展状况对乡村地役权的了解、适用的影响较为复杂。我们应在宏观方面及具体制度设计方面进行相应的完善,以切实发挥法律对社会应有的规范功用。
- 耿卓
- 关键词:类型化
- 宅基地使用权流转中国家管制的反思
- 2011年
- 目次一、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存在的国家管制错位二、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的管制更新三、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回归私权与意思自治晚近以来,农村尤其是城市边缘的农村私有房屋买卖纠纷案件层出不穷。关于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的有效性如何进行确定的问题,成为社会各界热议的焦点。为统一认定标准。
- 彭真明陆剑
- 全文增补中
- 论我国农村集体经济有效实现中的法律权利实现被引量:36
- 2013年
- 农村集体经济的存在与壮大,其制度价值不容忽视。我国现行法律中的一些规定存在着重视农民个体权利的建构与保护、忽略农村集体权益的倾向,在一定程度上会导致农村集体或集体经济组织成为"空壳"。农村集体经济的有效实现若脱离法律权利之实现,其目标就将遥不可及。农村集体经济主体法律权利实现的主要内容是"赋权有据"、"行权有效",即以法律形式明确集体土地所有权及其衍生的合乎法律逻辑的权益和农民的集体成员权,通过法律制度安排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集体成员法律权利的实现。
- 陈小君陆剑
- 关键词:农村集体经济法律权利
- 地役权的现代发展及其影响被引量:19
- 2013年
- 源自古罗马的传统地役权制度在现代表现出的发展趋势对民法乃至民法之外的其他法律部门产生了影响,表现出从民法内部到超越民法进入其他法律领域的扩展性与跨界性。从具体表现形式看,地役权及其现代发展对物权法定原则、一物一权原则和公示公信原则等物权法基本原则产生冲击,并引发人们对用益物权体系及地役权体系本身的反思与再造。同时,地役权的现代发展对既有功能进行了拓展:一是对侵权责任的替代效应;二是对营业自由和合同自由的限制与排除。另外,地役权的现代发展扩张了既有领域,以权利主体为标准可以将公共地役权分为公用事业(公共)地役权与公众(公共)地役权;前者以环境保护地役权为代表,后者以管道法上的地役权为典型。我们从中可以发现地役权参与、促进社会发展功能的发挥方式以及作为对公私法交叉、融合现象观察与解析的切入点。
- 耿卓
- 关键词:物权法地役权
- 论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制度的缺失根源及解决路径被引量:17
- 2010年
- 我国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制度存在概念内涵不清、运行中的缺位和利益虚化等制度缺失,其根源在于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制度建构的历史理性的缺乏、物权理论研究指导观念的偏差和农民负担急需减轻的政治压力。扭转物权法理论研究中指导观念的偏差,对作为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的"农民集体"以民事主体理念予以构造,设计"农民集体"获取其拥有的土地所有权之利益的法律方式,并以作为"农民集体"成员的农民之个人利益的保护为最终目标,是针对导致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制度缺失的根源而妥当解决该制度缺失的务实之路径。
- 高飞
- 关键词:集体土地所有权民事主体农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民负担
- 城镇化进程中农村集体成员资格研究——以征地补偿纠纷为视角被引量:10
- 2013年
- 城镇化导致了农村集体成员身份的模糊,成员资格纠纷成为了近年来农村社会主要纠纷之一。地方法规在界定集体成员资格上存在瑕疵:户籍标准难以界定特殊成员的资格;村民自治往往侵犯弱势群体利益;户籍和经常居住地混合标准严重限制人口流动;与集体存在权利义务关系标准倒置了因果关系。上述标准忽视了成员资格存在的意义,在城乡二元福利结构下,成员资格的意义在于成员依赖土地为根本的生存保障,现行司法实践的主流意见已采取了以农地为生存保障的标准。
- 陈晋
- 关键词:成员资格社会保障
- 论我国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制度的价值诉求
- 2012年
- 目次一、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制度之秩序价值探析二、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制度之安全价值探析三、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制度之平等价值探析四、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制度之公平价值探析五、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制度之效率价值探析六、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制度之自由价值探析七、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制度价值之合理配置我国现行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制度的确立曾是立基于这样的社会基础——城乡二元分割,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土地、人力等各种资源依据国家行政政策予以配置、流动。
- 韩清怀郭继
- 全文增补中
- 农民土地财产权保护的观念转变及其立法回应——以农村集体经济有效实现为视角被引量:52
- 2014年
- 农民土地财产权利保护需要农村集体经济有效实现。现有政策和制度安排、理论研究以及各地实践探索等各个层面在观念上存在一些偏差乃至错误的倾向,亟待转变,应在权利视角下遵循"权利赋予和回归、权利行使和运作、权利救济和保障"的逻辑主线加以更新。为此,在主体方面,未来立法应实现从偏重农民个体到重视农民及其集体的观念转变,在农民个体与农民集体关系上实现从失衡到均衡。在客体方面,未来立法应实现从"让利"到"还权"、从轻视财产权到重视财产权的观念转变。相关立法对此应积极回应,在价值取向上以自由为目标、以平等为基础、以秩序为前提、以效率为手段,最终实现公平;在立法原则上实现从政策到法律的转变,注重立法的体系性和科学性;在基本思路上坚持集体与个体的双重视角,并针对具体权利类型进行相应的制度设计。
- 耿卓
- 关键词:农民集体农村集体经济
-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的法理反思与制度重构被引量:167
- 2012年
- 我国农村集体土地征收的立法现状遇到一系列经济、社会问题的质问。改革并完善集体土地征收制度,应当在"抑公扬私"立法理念的指导下,在坚持协调发展原则和集体成员参与原则的基础上,系统考量公共利益、补偿标准、征收程序等立法内容。尤其是,在强化集体经济组织法律地位和个体成员权、全面落实集体土地确权发证的前提下,应注重从所有权和用益物权两个层面,完善耕地、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乃至自留地、自留山的分类征收及其补偿机制。应强调从立法和司法实践两个视角,重新审视农民集体的土地补偿款分配自治权,重构土地补偿款分配纠纷的司法救济机制,切实维护集体土地所有权人和用益物权人的征收利益。
- 陈小君
- 关键词:集体土地征收
- 农村集体经济有效实现法律制度运行机理的现实考察——来自全国12省38个普通村的调研报告
- 2014年
- 目次一、前言二、调研内容分析三、调研总结与建议一、前言农村集体经济是我国公有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良好发展与有效实现是解决我国'三农'问题,实现农村居民共同富裕的根本保证。在我国建立法治国家的治国方略目标下,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与实现必然也要纳入法治化的轨道。建立与完善农村集体经济有效实现的法律制度,为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提供法制保障是我国农村集体经济有效实现的必然途径。欲达成上述目标。
- 肖新喜汪安亚
- 关键词:治国方略法治国家地役权土地承包经营土地征收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