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一般课题(08SFB3019)
- 作品数:3 被引量:15H指数: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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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权力、权利消涨后的逻辑悖谬与法理缺陷——评《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关于侦查程序的修法
- 2012年
- 关于侦查程序的修法是此次刑事诉讼法修法的重点。但从草案内容来看,侦查程序的修法不仅存在着诸多逻辑悖谬之处,而且有关侦查权力扩充的条款正当性不足。有必要在全面分析上述缺陷的基础上,提出进一步完善侦查程序立法的具体建议。
- 艾明
- 关键词:刑事诉讼法侦查程序
- 刑事诉讼实证研究中的数据解读——与徐美君女士商榷被引量:2
- 2010年
- 以数据为根据的定量研究能够较为直观地反映刑事诉讼实践的某些侧面。但是,如果研究者缺乏对刑事诉讼实践的了解,那么,其对数据的解读就有可能流于表面,甚至出现对数据误读的可能。从认识的角度而言,刑事诉讼从立案到侦查、起诉、审判是一个认识逐渐深入的过程,立案数、侦查破案数、移送审查起诉数、审判数的递减是符合刑事诉讼认识规律的表现。实证研究中,对数据的解读不是数学计算中简单的加减乘除,而应当透过数据的表面,追问数据背后的各种可能,如此才能真正地发现问题、解释问题,并进而寻求问题的解决之道。
- 刘方权
- 关键词:刑事诉讼实证研究
- 论犯罪嫌疑人身份的确认与撤销被引量:13
- 2009年
- 刑事诉讼法使用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来指称处于不同诉讼阶段的被追诉对象。在立法上,被告人身份的起止界限是明确的,但对于犯罪嫌疑人身份的确认与撤销法律却未作任何的规定。明确犯罪嫌疑人身份的确立和撤销无论对于被追诉者的权利保障还是刑事诉讼程序本身的操作而言都有着重要的意义。从实践的角度来看,"犯罪嫌疑人"身份的确认应当在侦查立案制度改革的前提之下,区分现行犯案件与非现行犯案件来进行:对现行犯的"犯罪嫌疑人"身份确认可以在其到案之后以口头的方式完成;对非现行犯的"犯罪嫌疑人"身份确认则应当通过书面的方式进行。对现行犯,在经过及时的讯问与调查之后,如果其行为不构成犯罪的,应当及时以口头方式撤销其"犯罪嫌疑人"身份;对非现行犯而言,如果侦查终结证明其不构成犯罪的,应以书面方式撤销,如果在法定的期限内案件无法侦查终结的,非现行犯可以申请撤销其"犯罪嫌疑人"身份。
- 刘方权
- 关键词:犯罪嫌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