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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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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属机构:吉林大学法学院
- 所在地区:吉林省 长春市
- 研究方向:政治法律
- 发文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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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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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我国《刑法》第147条的罪过形式,学界主要有两种不同观点。之所以产生观点纷争,原因有二一是因为不同观点分别立足于不同的罪过形式理论,二是对于刑法立法所规定的"遭受较大损失"在罪过中的定位有所不同。所以,对于本罪罪过形式的分析,首先转化为行为标准说与结果标准说何者应为故意的判断标准的问题;其次,在本罪中"遭受较大损失"究竟是做为构成结果还是做为客观处罚条件而存在的。基于刑事立法技术的表达习惯、过失犯罪的法定刑配置以及本罪条所处的章节体系来看,本罪的实然罪过形式应为过失。并且,这种分析思路与结论,也适用于刑法中与本罪条相似的法条。
- 王勇
- 关键词:故意过失刑法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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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死刑改革进程中的立法者:身份转换及其行动策略迄今为止的中国死刑发展道路,历经三个发展阶段,由三种力量逐步汇聚、合力推动;目前我们正艰辛而又积极地行进在'逐步减少适用死刑罪名'的道路上。(一)学者主导型阶段中的立法者:事外者心态下的加法逻辑。从1979年旧《刑法》颁行之后到1997年现行《刑法》颁行之前的将近20年时间里,主要是学术界在探讨死刑,争议的焦点问题在于是否应当在中国废除死刑,
- 王勇
- 关键词:死刑废除死刑立法贪贿犯罪死刑改革被害方
- 再论环境犯罪的修订:理念演进与趋势前瞻被引量: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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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法修正案(十一)》关于环境犯罪的修订,表现为两种方式和三个方向:通过修补式和新增式两种修订方式,《刑法修正案(十一)》以问题为导向,从三个方向加大对环境犯罪的惩处力度:环境保护与资源保护并重;刑罚的相对严厉化;环境犯罪治理的一体化。纵观环境犯罪的四次修订,我国环境犯罪的治理发生了根本性的转变,那就是惩罚主义式微,预防主义勃兴,治理理念已然从惩罚主义彻底转向为预防主义。但从长远来看,环境犯罪的治理不但要从运动式治理走向常规性治理,而且要走向恢复性治理。实现恢复性治理的主要路径有三种:一是作为民事责任承担方式的生态恢复;二是作为量刑情节的生态恢复;三是作为刑事责任承担方式的生态恢复。
- 王勇
- 关键词:环境犯罪
- 中国传统犯罪构成理论的特点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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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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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杀止于杀——死刑司法控制中的公众舆论引导研究被引量:9
- 2017年
- 死刑的司法控制不能完全迎合公众舆论或者等待公众舆论的自我变革,而是要在充分尊重和理解公众舆论的基础上适当地引导公众舆论。当前,死刑司法控制中的公众舆论引导方式产生了"不杀激发杀"的负面效果,这种情况源于以下三种原因:宽、严失调;轻实质标准,重酌定情节;常识与专业知识的冲突。因此要转变为"不杀止于杀"的理性策略,即摒弃过去的那种对抗性思维,转换为共识性思维,在理解公众舆论"杀"的诉求基础之上,通过"杀"所确立的死刑立即执行的刚性标准,来说服公众舆论接受和认可"不杀"的事实与理念,最终形成"不杀止于杀"的良性循环。为了实现这一策略,一要探索暴力犯罪的死刑司法限制适用标准;二要统一刑事政策对"杀"与"不杀"的裁判尺度;三要完善指导性案例的选择与说理。从而逐步实现死刑适用标准的公众认同,在司法上真正限制并减少死刑的适用。
- 王勇
- 关键词:死刑司法控制公众舆论
- 学术传统的递进和知识人精神的复归——“小南湖读书小组”感言
- 2006年
- 康德曾说:'使人从自己造成的蒙昧中得到解放,这就是启蒙;离了别人的指导,就无能运用自己的头脑,这就是蒙昧;并不缺乏理解力,而是没有胆量不受人指导地去运用它,这就是给自己造成的蒙昧。要敢于运用自己的头脑,这就是启蒙运动的座右铭。
- 王勇
- 关键词:读书头脑
- 关于中国犯罪构成理论走向的前提性追问被引量:4
- 2010年
- 基于法律移植的基本原理反思中国犯罪构成理论的三次变迁,表明移植域外的犯罪构成理论是可行的。建国后我国采用四要件犯罪构成理论在当时是历史的必然,而以当下中国社会的现实条件观之,四要件犯罪构成理论则凸显其对人权保障之不足,因此,目前主张通过法律移植改造我国传统犯罪构成理论具有合理性。但是,法律移植并不是改造我国传统四要件犯罪构成理论的唯一路径。我国犯罪构成理论的走向存在两种可能:一是直接移植引进三阶层体系取代四要件理论,一是重新阐释四要件理论以适应新的观念。
- 王勇
- 关键词:犯罪构成理论法律移植法律观念
- 我国刑法中的罪过形式理论再分析——以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罪为视角被引量:2
- 2003年
- 以故意的内部构造为视角,分析依不同的罪过形式理论而出现或可能出现的不同观点,在对各种不同的观点进行质疑的同时,追问相应观点理论前提———行为标准说与结果标准说、处罚条件说与构成结果说,可得出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罪的罪过形式是过失的观点。
- 张旭王勇
- 关键词:刑法罪过形式
- 改良阶段的传统犯罪构成理论研究
- 2011年
- 20世纪80年代初期到90年代末期,学界致力于对传统犯罪构成理论的改良,因此称之为改良阶段。这一阶段,是在确认过去理论的基础上所作的理论探索,主线是围绕对于传统犯罪构成理论的改良进行的,因此称之为"一条线索";但是,也有学者不同意对传统理论进行改良,因此,对于应该维护还是破除传统的理论,学者们产生了"两种方向"的争议;这些争议和探讨,在一些问题上达成了共识,但同时在"三大争议问题"上仍然未能取得一致。总体来说,这一阶段基于四个推手取得了四点成绩,也由于四个制约而达成了三共识。
- 王勇
- 关键词:传统犯罪构成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