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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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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属机构:东南大学人文学院
- 所在地区:江苏省 南京市
- 研究方向:哲学宗教
- 发文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
相关作者
- 曾晓平

- 作品数:8被引量:29H指数:3
- 供职机构:武汉大学哲学学院
- 研究主题:休谟 自然主义 《实践理性批判》 批判哲学 实践理性批判
- 康德的道德形而上学是一个一致的概念
- 2011年
- 康德的道德形而上学是一个一致的概念,它分为先验的部分和学说的部分;其中,前者确立自由及其原则,后者是以之为基础对作为人的义务的考察。在作为人的义务的学说中,涉及到一般的人性问题,但这种人性是先天的;同时,由于道德形而上学是在实践的领域,涉及到在实践上的运用,所以里面有着经验性的内容,不过这并不损害其概念的一致性。
- 刘作
- 关键词:道德形而上学先验哲学
- 权利和自由:康德权利学说的归属问题被引量:2
- 2013年
- 康德确立的自由是意志的自律,人的价值和尊严就在于其意志的自由。权利学说是《道德形而上学》不可缺少的部分,是自由概念在人的外在行为之上的运用。权利学说通过构建一个合理的秩序来解决人的非社会性问题,为实现人的自由提供了必要的前提。权利的概念和权利的普遍法则既源于批判哲学所确立的自由概念,也是自由概念的显现。由于在康德那里,本体和现象领域并没有打通,人是否可以实现自由,是有争议的。不过这启示了后来的哲学家沟通本体和现象,把自由看做是一个逐步发展的过程。
- 刘作
- 关键词:自律德行
- 人何以是自由的?——评克勒梅教授的《康德的<道德形而上学奠基>:一种系统注释》被引量:8
- 2017年
- 德国哈勒大学海纳·克勒梅教授的《康德的〈道德形而上学奠基>:一种系统注释》有两个显著特点。第一,他注重分析这部著作的历史背景,说明康德伦理学有针对沃尔夫哲学的背景。这主要体现在康德批判沃尔夫把所有的心灵能力都归结于认识能力的观点,区分出人的三种基本的心灵能力。第二,他从实践的角度理解自由概念的演绎,说明定言命令的可能性,以此批判学界的一些可能的误解,维护康德哲学的一致性。这种解读对当代学界对自由的探讨有启发作用。
- 刘作
- 关键词:定言命令
- 从“中介”的角度看康德的图型学说
- 2009年
- 先验图型作为范畴和直观的中介,起着连接的作用。这体现在它作为形式的直观与直观和范畴之间的关系上。先验图型作为中介对康德的知识学说有着重要作用,对西方哲学的发展有着重要的影响。
- 刘作
- 康德的“物自身”概念被引量:1
- 2011年
- 文章试图澄清康德哲学中现象与物自身的区分,认为康德哲学是从人的立场出发的主体性哲学,现象和物自身的区分只是人的理性能力在认识过程中对事物的"两个方面"的理解。并通过对作为人的感性、知性和理性认识能力来考虑的物自身的具体分析,认为物自身的概念在认识过程中具有一贯性。
- 刘作
- 关键词:物自身感性知性
- 康德道义论之自然目的论审视被引量:2
- 2014年
- 在道德学中,道德性的最高原则及其有效性不需要自然目的论的预设,在推理某些具体义务时,自然目的论起到了假设的作用,这种假设在《判断力批判》中得到了详细的探讨;自然目的论在至善论中起到了根本的作用,自然的目的以道德目的论为基础,道德目的论的依据是实践理性。由此,康德之道义论的终极目的是要实现人的自由及其结果至善,从而彰显人在宇宙中的价值。
- 刘作
- 关键词:道义论道德目的
- 康德定言命令表达式之间的关系及其当代意义被引量:4
- 2016年
- 康德对普通人的道德理性知识持有乐观的态度,但是对其道德动机持有悲观的态度。普遍法则公式是定言命令的主导公式,自然法则公式、人性公式以及目的王国公式是它的变式。通过不同的类比,它们从直观和情感上说明了定言命令,让我们更好地理解定言命令的同时,彰显了人的尊严,增强了我们道德行为的动机。这种解读更好地解释了康德不同著作之间的逻辑关联,同时也具有反思当前公民道德建设的现实意义。
- 刘作
- 关键词:定言命令
- 理性本性作为自在的目的自身而实存——对奥尼尔·森森《道德形而上学奠基》人性公式的解读之思考
- 2014年
- 康德在《道德形而上学奠基》所说的“目的自身”首要的是一个规范性的概念,而不是如奥尼尔-森森在其《康德论入的尊严》所宣称的是一个描述性的概念。森森正确地论证,尊严不是一个表达某种模糊的属性之价值的概念。但是他不承认,尊严的基础在于与我们自己的一种关系,其中,我们作为意志的主体规定自己。虽然尊严不是道德律约束我们的理由,但是它对我们理解康德责任的概念尤其重要。尊严标志着自由和自由法则对自然法则在规范性上的优先性。
- 海涅·F.克勒梅刘作
- 关键词:道德律定言命令
- 论康德的许可法则被引量:9
- 2019年
- 许可法则是康德后期伦理学著作中一个非常重要的概念,涉及普遍的法则如何运用到现实的问题。在1793年《伦理学讲义——维格兰提伍斯》中,康德把许可法则规定为禁令的例外,是实现法权状态的必然手段,这一规定是理解康德其他著作中这一概念用法的基础。同时,《道德形而上学》的法权学说中的许可法则是实践理性对仅仅许可行动的立法,起到扩展自由概念的作用,也对应相应的禁令。此外,康德在德性学说里也讨论过许可法则的概念。由于德性学说是对准则的立法,"决疑论"承担起许可法则的作用,因而学界对许可法则的研究有必要扩展到德性学说。
- 刘作
- 形式的一定是空洞的吗?——对康德定言命令的一种辩护被引量:3
- 2019年
- 定言命令的概念包括法则和准则的合乎法则的必然性,这个法则不是某种具体的法则,而是一般的合法则性,因而定言命令是形式的;但它不是空洞的,因为它以维护人的理性和自由为旨趣,它的诸公式从不同角度表达这个旨趣。自然法则公式告诉我们如何认识一个准则能否成为普遍法则,人性公式告诉我们准则的质料应当具有何种限制条件,目的王国公式告诉我们以何种身份设想自己的行动。如果抛开这个旨趣,那么我们对定言命令乃至整个康德伦理学的理解都会出现偏差,而误以为定言命令是空洞的、没有内容的形式。现代社会强调对话和差异性,关于是否以及如何在差异性中坚持普遍性,研究定言命令会给予我们诸多启发。
- 刘作
- 关键词:定言命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