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志明
作品数: 86被引量:1245H指数:20
  • 所属机构:天津师范大学
  • 所在地区:天津市
  • 研究方向:政治法律
  • 发文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

相关作者

顾盼
作品数:11被引量:48H指数:4
供职机构:天津师范大学
研究主题:公有公共设施 协商民主 治理技术 国家赔偿 公共设施
韩阳
作品数:9被引量:58H指数:5
供职机构:天津师范大学
研究主题:健康 政商关系 政府回应 政府 社会建构
王强
作品数:194被引量:336H指数:10
供职机构:内蒙古民族大学
研究主题:吸能 政府信任 仿生 负泊松比 防滑
史瑞杰
作品数:28被引量:107H指数:6
供职机构:天津师范大学政治与行政学院
研究主题:公平 城市公共 公平视角 城市公共物品 公平观
刘璎
作品数:3被引量:27H指数:2
供职机构:兰州大学
研究主题:公民参与 环境治理 雾霾 环境污染 第三方治理
实践、制度与理念之间的互动及其张力——基于中国行政问责十年历程的理论思考被引量:11
2013年
2003年以来施行的问责制,推动了中国行政问责制的建构,政府责任理念得到普及,政府责任的话语日益成为公共话语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作为行政问责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实践、制度和理念三者的发展是不平衡的,它们既互为依赖、相互建构和相互影响,也存在着多方面的矛盾和紧张关系,由此形成的张力损害了行政问责的公信力。要解决这些问题,必须要维系和强化行政问责的动力,建立统一而有效的行政问责制度,引导政府责任理念发挥建设性作用。
韩志明
关键词:行政问责
和谐社会中的政府信任及其建构途径被引量:23
2007年
政府信任是社会公众对政府及其行政人员行使行政权力从事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的一种心理。政府信任是公共行政体系的评价尺度,也是公民对政府的一种情感寄托,是对政府未来公共行政的期许。政府信任可以弱化行政权力的强制性色彩,降低政府与社会及公民关系的交易成本,提高社会行动体系的行为预期,有助于建构协同合作的治理结构。建构政府信任的结构性途径是努力形成服务的政府、负责任的政府、有效能的政府、法治的政府、开放的政府和参与的政府。
王强韩志明
关键词:政府信任
纪律空间中的权力表演——基于行政服务中心的解读被引量:1
2015年
从空间的视角考察,行政服务中心是行政改革形成的纪律空间,具有在场、透明和面对面互动等空间属性。其中主要包括了基层公务员、来办事的民众和工勤人员等三种社会角色的活动以及互动。行政服务中心主要运用透明化技术、排队的技术、在场控制的技术和标准化技术等技术来实现对空间的管理,其中也很容易产生身份的冲突、知识的冲突和文化的冲突等问题。虽然行政服务中心贴上了鲜明的"服务"标签,但其实际上是一个精巧和隐蔽的纪律空间,无处不在地呈现并再生产着公民与政府之间的(被)支配或(被)控制关系。
韩志明
关键词:行政服务中心表演
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空间政治学分析被引量:18
2009年
公共服务是一种空间化的社会存在,具有特定的范围和边界。公共服务的空间维度表明其具有排他性和竞争性。基本公共服务是公共服务系统中的一个特定的概念空间,包含着动态的可选择的服务项目,具有重新定位政府责任限度的政治意蕴。在社会转型的历史条件下,公共服务均等化作为社会空间再生产的机制之一,是解决社会空间失衡问题的重要手段,也是实现空间正义的重要途径。由此,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每一个方面都包含着特定的政治议题,深入剖析和认真对待这些议题对于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韩志明
关键词:公共服务基本公共服务公共服务均等化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空间化
公共管理标准的理论分析被引量:2
2007年
公共管理中的标准,主要可分为技术标准和行为标准两大类。标准分为严格标准和非严格标准。标准具有具体性、量化和公开性的特征,依据标准的公共管理,是现代公共管理的重要特征。公共管理中的标准是一种公共物品,标准主要表明了一种最低限度的要求和义务,依据标准的公共管理,增进了社会的安全、一致、秩序和稳定,并且有助于明确责任。现代政府是标准的制订者和执行者,标准则是政府公共管理的重要手段。
韩志明
关键词:公共管理
技术理性与行政之恶——读《揭开行政之恶》被引量:7
2013年
行政之恶是普遍存在于各类复杂组织中的社会现象,而现代社会中的技术理性及其文化是诱发行政之恶的重要源头。遵循为邪恶去名、道德的错位、去人性化、肮脏的手、服从的铁律、战略性忽视及"防火墙"的坍塌等逻辑,行政之恶被制造出来,也戴上了厚重的面具。防范和抵制行政之恶,必须明确技术理性的限度,建构社会公共伦理,探索和发展合作治理,强化公共行政的伦理精神等。
韩志明韩阳
关键词:逻辑
监督权的内在贫困及其理论建构被引量:20
2009年
监督权是一种派生性权力,具有鲜明的民主色彩,意味着一个独特的交易结构。然而,由于多方面的原因,监督权是一种具有内在贫困性的权力。发展和完善民主政治和法治制度,必须要促进权力监督体系的发展,其基本问题主要涉及四个方面,即必须强化对监督权地位的制度保障,尤其是保障监督权的独立性;打破执行机构的信息封闭,平抑其信息优势,消除信息不对称;赋予广泛的监督职权和行动资源,提高监督能力,特别是赋予其一定的制裁或惩罚权;强化对监督权的激励和监督,使监督收益内在化,提升监督动力,增加对监督者的保护。
韩志明
关键词:监督权执行权权力
在模糊与清晰之间——国家治理的信息逻辑被引量:107
2017年
国家治理必须要获取有关社会事实的必要信息。模糊性和清晰度是对于国家治理的信息状况的描述。社会事实包罗万象,错综复杂,具有不可避免的模糊性。模糊性是制约国家治理及其能力的重要因素,有利于维系社会的自主性和自治性。模糊性和清晰度都是相对的,也是不断调整和变化的。模糊性构成了国家治理的障碍,但实际上又是难以消除的。清晰化能够提高国家治理的精准性,提升国家治理能力,但也意味着巨大的信息成本,引发权力扩张等负面后果。现实的国家治理处于清晰与模糊连续谱的某个点上,只能追求适可而止的清晰,维持国家与社会之间的适当平衡。
韩志明
关键词:社会事实
信息支付与权威性行动——理解“闹决”现象的二维框架被引量:20
2015年
在各种类型的社会矛盾纠纷中,公民怎样才能推动党和政府出面来解决问题,党和政府又会在什么情况下才会去实施权威性行动?从内容上讲,形形色色的"闹决"现象实质上是一个公民参与的信息支付如何激活党和政府的权威性行动的问题。本研究以"闹决"现象为研究对象,立足于社会矛盾纠纷的解决过程,探讨了公民主体的信息支付与党和政府的权威性行动之间的复杂关系。首先归纳并描述了信息支付的过程、特征以及行动者的激励,接着分析了权威性行动的信息结构和基本类型,继而考察了信息支付与权威性行动之间的四种匹配关系,最后揭示了信息支付与权威性行动之间的多种紧张关系。本研究致力于理解"闹决"过程中一般性和抽象性的方面,从而为思考社会矛盾纠纷的解决问题提供有益的理论启示。
韩志明
关键词:矛盾纠纷问题信息
象征性行动与制度实施——以公民申请财政信息公开事件为例被引量:2
2013年
自《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以来,以政府财政信息为指向的公民申请信息公开行动引起了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的广泛关注,产生了巨大的社会反响。这些以公民名义提起的象征性行动主要目的是检验《条例》及其规则的效力,向政府及其官员施加信息公开的压力。象征性行动表明了实现信息公开的实质性目标的障碍,体现了公民的行动策略及多元目标诉求,也具有权利表达、厘定政府责任并重构公民与政府之间关系的多重意义。在申请信息公开的过程中,公民成为《条例》的实施者,具有推动信息公开的良好激励,而且公民申请实践也推动了制度的变迁。
韩志明
关键词:公民申请财政信息信息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