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到199篇“ 预提税“的相关文章
- BEPS体系下的预提税制度及我国的应对
- 2021年
- 目次一、BEPS体系下预提税制度的实践基础二、BEPS体系下的我国税收制度三、我国对BEPS体系下的预提税制度的应对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分别于2015年和2016年发布了《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Base Erosion Profit Shifting,BEPS)最终报告书,并提出了各国围绕该报告书所采取的应对方案。虽然技术进步与全球化正在加速,但各国的税收结构和与此应对的方式却并不一致,跨国集团利用各国不同的税收制度、税收协定的差异或者法律空缺来转移收入和避税,由此导致了诸多国家税基不断减少。为此,OECD形成了15个具体行动项目以及BEPS最终报告书。
- 刘卫锋
- 关键词:税收制度税收结构税收协定预提税
- 数字经济背景下经营所得国际征税的预提税方案研究
- 2019年
- 由于数字经济的虚拟性、快捷性、高渗透性等特征使得数字经济企业的跨国经营活动不再依赖固定营业场所,以"常设机构原则"为基础的现行经营所得国际税收分配原则不再适用。坚持以传统"经济关联原则""供应理论"为基础,对数字经济环境下经营所得的贡献要素进行分析,由于市场地国消费者免费提供的数据信息与居民国一齐参与了价值创造,跨境数字化交易所得的税收权益应当在参与价值创造的各方分配,而预提税方案合理可行,有助于数字经济环境下经营所得国际税收权的公平划分。
- 周小玉
- 关键词:数字经济预提税
- “一带一路”建设中企业跨境股息的预提税再协调研究被引量:2
- 2018年
- 对于跨境股息所得的征税权与税收利益的国家间协调分配,中国与"一带一路"国家所签订的税收协定及议定书已经根据税收分享原则形成了具体的协调安排。但是,现有的预提税及其协调分配安排往往难以充分地实现股息税收利益在国家间的公平分享,对"一带一路"建设中的企业跨境股权投资没有提供充分的鼓励、促进。为此,应当确立和倡导"税收利益分享实质均衡"以及"增长友好型"的税收协调理念和原则,通过与"一带一路"国家的沟通协商,将税收协定中的股息预提税限制税率全面地调整降低,并可以考虑逐步取消来源地股息预提税,从而进一步减轻经济性重复征税,鼓励、促进"一带一路"建设中的企业跨境股权投资。
- 赵洲
- 关键词:股息税收分享经济性重复征税预提税
- 数字经济环境下税基侵蚀与利润转移的应对方案——建立在信息技术基础上的预提税方案被引量:5
- 2018年
- 经合组织在应对税基侵蚀与利润转移(BEPS)第1项行动计划的最终报告中建议的微调改革方案,难以有效抑制数字经济诱发的BEPS国际避税泛滥。针对跨境在线数字化交易诱发的BEPS问题,本文建议应采用一种以计算机税收遵从软件支持的预提税应对方案。这种预提税应对方案符合国际税收公平、税收中性和效率的原则要求,且具有实际可行性,能够有效扼制数字经济诱发的国际避税问题,实现跨境在线数字化交易的国际税收权益的公平合理分配。
- 廖益新
- 关键词:数字经济预提税国际税收
- 在线交易式电子商务的税权分配:预提税的可替代性被引量:6
- 2014年
- 在线式电子商务作为典型的电子商务模式,其课税模式的解决可以成为跨境电子商务税权分配的发展方向。一般来说,跨境电子商务的征税在所得的归属、收入的确认、扣缴义务人的义务、常设机构的确认等方面面临着挑战。正因如此,使得国家间在分配税权时存在着诸多矛盾,也为纳税人带来了较多的不确定性,某种程度上也影响在线交易式电子商务的发展。而以预提税作为替代方式,在某种程度上可以缓解在确认营业利润时的诸多复杂性。在中国营改增的背景下,这一构想也具有可行性。
- 郭维真
- 关键词:预提税
- 离岸转让股权预提税分析
- 2013年
- 如何有效的发现境外间接转让境内公司股权交易,是预提税征收的重中之重。然而实际上可能有很多类似的交易每天都在发生,但由于交易本身的隐秘,股权转让信息不对称制约了有效征管。
- 刘少辉
- 关键词:股权交易股权转让预提税征管
- 向境外付息:漏不掉的预提税
- 2010年
- ◎招致非议的955号文
金融机构对外支付利息需要按照规定扣缴企业所得税(预提所得税)其实是一件很稀松平常的事情。早在2008年11月24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非居民企业来源于我国利息所得扣缴企业所得税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8]955号)就对加强非居民企业取得来源于我国境内利息所得扣缴企业所得税的有关问题做出了3条规定:
- 王骏
- 关键词:预提税企业所得税付息境外利息所得预提所得税
- 特许权使用费预提税的税收协定条款解读被引量:1
- 2010年
- 对非居民企业而言,特许权使用费是指其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下述所得与该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而提供在中国境内使用的专利权、非专利技术(专有技术)、商标权、著作权(版权)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而取得的收入。2009年9月14日印发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税收协定特许权使用费条款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507号,以下简称507号文),首次对在国际税收协定中如何适用特许权使用费条款做出了系统规定,这将对我国gJ进外国先进技术和优秀的知识产权成果、工商及科学实验设备租赁产生较大的影响。
- 王骏
- 关键词:特许权使用费国际税收协定预提税非专利技术
- 特许权使用费预提税的税收协定条款适用与合理筹划
- 2010年
- 对非居民企业而言,特许权使用费是指其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下述所得与该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而提供在中国境内使用的专利权、非专利技术(专有技术)、商标权、著作权(版权)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而取得的收入。
- 王骏
- 关键词:特许权使用费税收协定预提税非专利技术
- 国际税收避免双重征税问题——A国K项目利息所得预提税案例浅析被引量:1
- 2008年
- 国际双重征税是国际税务关系中核心问题之一,作为国家主权的体现,一国政府有权对本国居民以及在本国从事经济活动的纳税主体进行征税,而后者的经营还须在企业居民国履行纳税义务,因此国际双重征税体制使得同一跨国纳税人的同一纳税客体在同一时期被两个国家征税,直接损害了跨国纳税人的经济利益,挫伤了其对外投资积极性,阻碍了世界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因此通过国与国之间达成的双边或多边避免双重征税的国际税收协定成为调整国际税收主客体关系的主要依据,既通过税收协定约定,税收来源国和跨境企业居民国之间对跨国纳税人应纳税款进行公平、合理的分配。
- 王翀
- 关键词:跨国纳税人国际税收协定双边税收协定避免双重征税协定预提税税收关系
相关作者
- 崔晓静

- 作品数:55被引量:347H指数:11
- 供职机构:武汉大学法学院
- 研究主题:国际税收 税收 欧盟 国际税法 一带一路
- 赵洲

- 作品数:73被引量:226H指数:8
- 供职机构:南京审计大学法学院
- 研究主题:一带一路 主权 国际社会 全球治理 人权
- 杨柳

- 作品数:11被引量:12H指数:1
- 供职机构:厦门大学
- 研究主题:跨国投资 征税权 预提税 国际比较与借鉴 所得税
- 唐向

- 作品数:25被引量:33H指数:4
- 供职机构:福建社会科学院
- 研究主题:税收 地方财政 税制 财政政策 税收筹划
- 王刚

- 作品数:18被引量:17H指数:2
- 供职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 研究主题:国民待遇 纳税申报表 税收政策 企业 税制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