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到1651篇“ 律令“的相关文章
- 经义折狱中律令与儒家经典之关系
- 2024年
- 汉代在法治上基本承袭秦制,律令科比的系统性法律体系得以建立,因此在一定程度上为后代法典的编撰奠定了基础,即“历代之律,皆以汉《九章》为宗”。但是在汉代特殊的历史背景之下,儒家经典的兴起与繁荣对律令造成了冲击,律令的地位受到动摇。儒家经典与律令逐渐成为了汉代法治的两大支柱,故儒家经典与律令之间的关系值得探讨。儒家经典是儒家思想的物质载体,律令是以法家精神为指导的统治工具,两者之间存在分歧,尤其是在经义折狱的案件中如何看待儒家经典与律令的关系就显得尤为重要。
- 杜佳
- 关键词:儒家经典道德教化
- 汉代“奸”罪研究——以《二年律令·杂律》为中心
- 2024年
- 汉代奸罪分为和奸罪与强奸罪。和奸罪中男女双方均为犯罪主体,强奸罪的犯罪主体仅为男性,吏属于奸罪中的特殊身份犯罪主体。因奸所生子女的身份及归属一般从男女双方身份低者,但一方为庶人时,则子女归庶人、身份亦为庶人,属于国家对庶人群体的法律保障性规定。汉代的奸罪因犯罪主体的身份及手段的不同而有不同的量刑标准,一方面反映了汉代的等级伦理差别,有着明显的伦理化印记,尤重于维护尊卑等级和家族内的伦常秩序;一方面反映了汉代法律规定的逐渐细化以及刑罚轻重逐渐合理化的趋势。奸罪处罚在汉初和文帝之后明显不同,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汉代刑罚的演变轨迹,腐刑在奸罪处罚中的祛除,是奸罪处罚非常重要的转折点。
- 谢晓燕
- 关键词:奸罪
- 从“东西对立”到“内外有别”:西汉国家政治地理结构演变——以《二年律令·秩律》《汉书·地理志》郡级政区排序为视角
- 2024年
- 张家山汉简《二年律令·秩律》政区排序显示,汉朝存在以内史为核心,自西向东排列“关中郡”“关外郡”两个政治地理层级。这种政治地理结构乃针对关东诸侯王国而建设,呈“东西对立”态势。汉武帝元封年间,汉朝政治地理结构发生重大转变,汉郡分化为边郡、内郡。内郡中的弘农郡、“三河”地位抬升,带有“准京畿”的特征。由此汉朝国家政治地理结构形成以三辅、弘农郡、“三河”为核心,外围环绕内郡,再环绕边郡的圈层政治地理结构。诸侯王国被纳入汉朝国家政治地理结构后,政治地位与内郡相似。《汉书·地理志》郡级政区排序虽然呈现“京畿—内郡—边郡”政治地理结构,却将王国排列于边郡之后,同时强调“关中郡”的特殊地位,与西汉末年国家政治地理构造实况存在一定差异。这体现出汉初“以关中制关外”“封藩屏蔽”的政治理念对政治地理观念的塑造,仍发挥作用。
- 马孟龙
- 关键词:《二年律令·秩律》《汉书·地理志》
- 浪漫的律令 增订版
- 浪漫主义文学、文艺批评以及美学一直以来备受关注,然而同时期的形而上学、认识论以及伦理学等哲学问题却常遭忽视。然而,前者只有通过后者才能得到更好的理解。因此,针对主流学界将浪漫主义运动看作一场文艺学意义上的美学运动,拜泽尔...
- (美)弗雷德里克·拜泽尔
- “分享的律令”:数据化浪潮下社会秩序的重构
- 2024年
- 数据化浪潮的发展使得媒介以基础设施的姿态渗透进社会的各个方面,社会在本体论意义上变得“中介化”。当一切变得中介化时,对于社会学的经典命题——“人类如何建构社会世界”的回答自然需要重新调整。尼克·库尔德利和安德烈亚斯·赫普合著的《现实的中介化建构》一书系统性地阐释了深度媒介化理论的核心概念;在广泛的历史维度内揭示了社会、媒介和传播各个层面的关系;深入地探讨了社会的中介化对于社会空间、时间、数据三个维度的影响;详尽地分析了深度媒介化时代自我、集体面临的秩序问题;发人深省地总结了深度媒介化时代的三大后果,在《现实的社会建构:知识社会学论纲》的基础上“接着说”,为媒介化研究引入了知识社会学的理论资源,具有很高的学术价值。
- 何秋红陈新毅
- 关键词:社会秩序
- 汉初王国行用汉法考论——基于张家山M336律令简的研究
- 2024年
- 汉初分封的同姓王国,具有一定的人事权、司法权,职官制度与汉廷相近,有时也会比附汉律令进行定罪量刑,但并不意味着王国有制定法律的权力。对此种种自治权,不宜过分夸大:无论是从名还是从实的角度看,皇权政治一直存在并占据上风,尊卑上下的等级关系也确定无疑。从朝廷颁行的律令看,汉法通行于天下,王国并非是法外之地,更非独立的主权国家;从汉文帝即位以来,朝廷对王国的控制与防范也在不断强化。秦汉之际,封邦建国屡屡再现,是封建观念意识的外在体现,同时也是尝试重建旧制的新实践。
- 张忠炜张桑田
- 关键词:纪年
- 秦孝道律令化历程论考——以岳麓秦简户时复申令为中心
- 2024年
- 本文首先复原岳麓秦简一秦令。令文含乡里吏向上级官署移送孝悌为善者牒及惩处不孝罪,且吏在每年核验户籍时向黔首宣读此令。秦在早期颁行的律文确认家主对子女、奴婢的惩戒权,官吏不受理对家主的控告。而秦在乡里秩序稳固之后颁行此令,规定由官府惩处不孝罪,并规定如果父母不向官府控告不孝子女则予以惩罚,且惩罚家主杀伤子女、奴婢的行为。秦在以法为教框架内完成了孝道伦理的律令化,为汉朝所继承。
- 欧扬
- 关键词:孝悌
- 武威亥母寺遗址新出土《天盛改旧新定律令》残片研究
- 2024年
- 武威亥母寺遗址新出土两件西夏文《天盛改旧新定律令》残片,一件刻本、一件抄本,内容涉及卷三《重盗门》、卷六《节上下对他人等互卖门》和卷十一《判罪逃跑门》,残存律条关涉西夏时期的逃亡法,是探讨西夏法制的重要内容。刻本为西夏时期的官行本,为目前所见新版本;抄本为自学性质的私人习抄文书,是《天盛改旧新定律令》抄本的一种新表现形式。两件残片是除俄藏、英藏外的最新考古发现,为进一步深化《天盛改旧新定律令》的相关研究提供了新视角和新材料,具有重要的文献价值和学术意义。
- 蒋超年
- 明代海禁律令体系的法律性质澄清——兼驳明代闭关锁国论
- 2024年
- 《大明律》“海禁条”是用于和平管理的关津管理法,由皇帝临时发布的“海禁诏令”是紧急状态法。前者不是后者的立法依据,后者也不是前者的执行法。明朝并不存在“律令一致”的海禁法律体系。《唐律》“出关之禁”禁“出”物的种类与《明律》“出境之禁”禁“出”物之比是14∶9;《唐律》“对人之禁”比《明律》的规定更加严苛。《明律》丝毫不比《唐律》封闭。朱元璋并未建立实行“海禁”的祖制,其后代子孙并非个个都颁布或执行了“海禁诏令”;几代皇帝颁布的“海禁诏令”都因不再需要实行海禁而被废除。明朝的“海禁诏令”主要是为应对反明势力和倭寇的军事进攻或袭扰而颁布的,都是军事性的临时措施。明朝在《唐律》关“禁”管理制度基础上创设包含关“禁”和海“禁”的海关管理制度、创设对外国贸易的市场、在外贸管理上采取“票号文引”等管理措施,这些都是对“海洋贸易”的积极顺应。
- 王栋徐祥民
- 关键词:海洋文化海禁大明律闭关锁国
- 由出土律令文献看秦汉时代的环境保护理念及措施
- 2024年
- 秦汉时代是中国古代经济发展的第一个高峰期,与之相伴的却是自然灾害的频发及生态环境一定程度的退化。“敬奉天时”“顺时施政”“以时禁发”“勿犯四时禁”等思想逐渐成为时代的强音,这在近年来考古发现的秦汉律令文献中得到了充分的佐证。云梦秦简《田律》《法律答问》、张家山汉简《二年律令》、敦煌悬泉置《四时月令五十条》及居延汉简中都有明确的环境保护律令内容。秦汉时代环境保护理念及实践的发展,从社会根源看,源自于生态环境退化的社会现实;从思想根源来看,则是上古环境禁忌及传统农耕文明孕育的“月令”图式与现实环境问题互动耦合的产物。
- 高伟洁
- 关键词:秦汉时代环境法月令
相关作者
- 姜歆

- 作品数:38被引量:42H指数:3
- 供职机构:宁夏社会科学院
- 研究主题:西夏法典 伊斯兰教 《天盛律令》 回族 法律地位
- 张忠炜

- 作品数:25被引量:92H指数:6
- 供职机构:中国人民大学历史学院
- 研究主题:汉律 律令 兔子 木牍 遗址
- 韩小忙

- 作品数:28被引量:76H指数:5
- 供职机构:陕西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
- 研究主题:西夏文 《天盛律令》 残片 补证 《夏汉字典》
- 杜建录

- 作品数:60被引量:184H指数:8
- 供职机构:宁夏大学
- 研究主题:考释 《天盛律令》 出土 党项 西夏文
- 杨振红

- 作品数:59被引量:402H指数:11
- 供职机构:南开大学历史学院
- 研究主题:魏晋南北朝史 秦汉史研究 魏晋南北朝史研究 战国 秦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