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到164篇“ 可税性“的相关文章
- 数字服务税的可税性研究
- 2024年
- 数字服务税的可税性应从经济与税法两个层面进行考量:经济层面,数字服务性收益需得以被具体量化与识别;税法层面,应分别分析数字服务税主、客体的可税性,具体为对其征税范围、征税权、纳税主体的可税性分析。对数字服务税而言,经济可税性仅属技术范畴,认定其具有可税性的关键在于证成其征税范围的收益性与征税权赋予的正当性。审视之下,“用户参与”理论与反垄断理论的互补将保证征税范围的收益性,基于“新联结度规则”与“经济忠诚”理论的征税权赋予具备充分的正当性。
- 张之浩
- 关键词:可税性收益性征税权
- 结构功能主义视阈下数据可税性的规范实现被引量:4
- 2024年
- 法律可税性构成可税性理论的内核。经由课税可能性、课税正当性与课征可行性三层结构的检验,能够实现数据课税的法理基础与法律现实需求的连接,不仅使数据获得进入税法评价的资格,更能指引人们不断思索如何更加公平地课征。在数据要素市场处于萌芽期的当下,数据税法应被定位为宏观调控法,以调节收益分配、规范数据要素市场竞争和数据安全协同保障的调控功能为主位,财政筹措功能为次位。以上述功能体系和位阶为导向设计数据税法的规范结构,反过来又将提升法律功能。详言之,数据税法应采取专门税立法模式,以保障规范体系的连贯与融贯;同时,基于数据生产的不同环节设计不同的税种形态,设计收入要素的差异化、支出要素的专款专用和归属要素的央地共享等制度方案。
- 褚睿刚
- 关键词:可税性宏观调控法结构功能主义
- 非同质化通证的可税性研究
- 得益于非同质化通证(NFT)的稀缺属性与底层区块链技术所赋予的去中心化特性,NFT作为唯一数字资产凭证满足了人们对于虚拟世界权利客体进行控制支配的渴望。近年来NFT产业蓬勃发展,其在激发数字经济的活力的同时也对传统的税收...
- 张益林
- 关键词:区块链虚拟财产税收治理去中心化
- 数字货币的可税性问题研究被引量:1
- 2023年
- 数字货币的野蛮生长营建了多样化的数字货币类型,造就了多元化的理论解释空间,而现实的法律文本缺少应对的方法与路径,使其游走于税收征管的灰色地带。现如今,数字货币市场风起云涌的发展已经构成了货币金融体系演变无法忽视的重要一环,而财税法领域的相关研究尚无法在理论与现实、规范与意义之间有效转圜。因此,本文拷问数字货币的意义源流,参考域外征管的经验异同,探究国内征管的困境根由,拓展并落实可税性理论的叙述背景与现实应用,为数字货币的税收征管提供自洽的解释框架与征管模式。
- 吕铖钢周禹江
- 关键词:数字货币可税性税收征管
- 论税务行政中虚拟财产的可税性被引量:5
- 2023年
- 虚拟财产可税性问题的实质是社会财富分配机制更迭与税收法律制度赓续之间的再平衡。为实现虚拟财产课税的理论支撑与制度安排,应回归到虚拟财产的核心属性层面也即财产属性进行讨论,摆脱虚拟财产物权抑或债权的立场预设,在实用主义的场域中明确虚拟财产的范畴与类型,进而实现从课税事实发现到税法规范适用的跳跃。在司法审判的实践中确认税务行政介入的具体路径,提炼虚拟财产的不同类别与具体样态,以此达成税法与其他部门法虚拟财产概念或者类型的共享,避免不同规范间规则的互相抵牾,并据此为虚拟财产课税的税收征管提供路径参考,使具有经济价值与交易价值的虚拟财产可以被识别、承认、保护并纳入税务行政秩序之中,进而克服民法中虚拟财产概念在功能与效用上的局限性,实现虚拟财产与税收法律制度的有序对接。
- 吕铖钢
- 关键词:虚拟财产财产权可税性税务行政税收征管
- 论网络虚拟财产的可税性与征税规制
- 2023年
- 我国现行税法对虚拟财产的规制失范,不仅致使国家税源大量流失,也扰乱了虚拟资产市场秩序,不利于数字公平。尽管部分虚拟财产在理论上满足可税性,并已在实践上开展局部征税,但仍然存在纳税主体难以厘定、纳税客体属性不明、征管技术存在不足等问题。虚拟财产同现实财产一样体现劳动凝结、影响社会分配,基于不变的征税初衷,明确虚拟财产的征税规制至关重要。
- 郭柯沁
- 关键词:虚拟财产可税性税收征管
- 可税性视角下网络主播收益税收治理问题探析
- 2023年
- 本文以网络主播的佣金和打赏金等主要收益为线索,分析在税收征管上网络主播收益的可税性,探讨网络主播收益税收征管面临的现实困境和争议,探讨现行税收征管程序在平台经济领域的滞后性难点,提出网络主播税收治理的对策。
- 康琦崟
- 可税性视角下网络直播个人所得税征管问题研究
- 2022年
- 为切实促进国家税收制度的不断完善,同时逐步提高税收过程的公平性、科学性,需要基于可税性的视角之下针对网络直播展开个人所得税征管,这样既能够增加国家的税收,又能够确保国家税收相关规制充分契合当前网络直播行业的大规模发展趋势,同时也保障网络直播行业发展的规范性。论文首先分析可税性理论的内涵,之后分别从制度层面以及技术层面分析研究网络直播个人所得税征管工作所面临的困境,随后分析网络直播个人所得税征管的可税性,最后基于可税性的视角之下提出网络直播个人所得税征管工作的相关建议,用以促进该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征税过程的科学性与公正性。
- 巫红丽
- 关键词:可税性网络直播征管问题
- 民间借贷行为可税性研究
- 2022年
- 最高人民法院通过“陈建伟案”,对税务机关的税收核定权、交易定性、滞纳金征缴等问题提出审查思路,并对税法实质主义的适用提供了司法评判标准。民间借贷行为一般具有人身和社会属性,特殊情形下也具有资本属性,对民间借贷较大金额利息收入征缴税款,宜坚持税收公平原则并保持谦抑。税务机关宜结合借贷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借贷的性质和用途、借贷金额与利息金额的大小、出借资金的来源等情况,综合判断是否符合法定的纳税条件,并衡量税收的行政效率与经济效率。同时,税务机关经调查未发现纳税人存在偷税、抗税、骗税情形,而仅系纳税义务人对相关法律关系的错误理解和认定的,税务机关在按实质课税的同时不宜一律征缴滞纳金。
- 殷勤张娟娟
- 关键词:民间借贷经济实质实质课税
- 论数字货币的税法意义——基于可税性理论的考察
- 2022年
- 随着数字变革的深入展开,数字货币作为一种全新经济形态逐渐成为税收立法的关注对象。税收客体的可税性是制定税收政策的逻辑起点。因此,有必要从学理认证角度出发,对数字货币的税法意义即其可税性进行深度探究。在理论研究层面,通过对数字货币的法律性质进行特征梳理,归纳总结数字货币的虚拟性、流动性、杠杆性3种特性,对传统可税性理论的适用局限进行研判,探寻可税性理论在数字货币领域的内涵拓新,提出经济性原则以适应不断发展的经济生活。在实践路径方面,结合数字货币可税性的域外理论探索经验及国内税收政策导向,从法律地位、对应税种、交易监管3个角度对数字货币可税性提出实践化建议,以期实现数字货币财产性质合法化及其收益可税化的路径突破。
- 杨叶凡
- 关键词:税法数字货币财产税收政策
相关作者
- 张守文

- 作品数:205被引量:3,193H指数:33
- 供职机构:北京大学法学院
- 研究主题:经济法 经济法学 法治 经济法理论 税收法治
- 熊伟

- 作品数:163被引量:1,388H指数:24
- 供职机构:武汉大学法学院
- 研究主题:税法 财税法学 公共财政 法学 预算法
- 侯卓

- 作品数:100被引量:604H指数:13
- 供职机构: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
- 研究主题:财税法 税收法定 税法 个人所得税法 税收
- 周洁

- 作品数:5被引量:1H指数:1
- 供职机构:南京审计大学
- 研究主题:个人所得税 交易 可税性 虚拟货币 学生能力培养
- 魏彦芳

- 作品数:37被引量:36H指数:3
- 供职机构:天水师范学院
- 研究主题:生态税法 生态税 可持续发展 税法 高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