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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货币对银行体系的影响——以中国人民银行定数字货币为例被引量:6
2019年
作为信息科技革命的产物,数字货币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本文首先介绍数字货币产生与清算机制的创新所带来的巨大优势;接着从内在价值与货币性质两个方面论述市面上流通的私人数字货币的内生性缺陷,从而提出定数字货币出现的必然性,并以中国人民银行发行的数字货币为例,探究数字货币的产生对重塑银行体系的创新作用。
朱真琦缪钰晗包欣钰韦硕孙明静
关键词:数字货币金融创新
人民银行》亟待修
2015年
1995年3月八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的《人民银行》以基本律的形式明确了中国人民银行作为我国中央银行的地位。在过去的20年中,《人民银行》作为我国首部金融明确了中国人民银行律地位和主要职责。2003年《银行业监督管理》推出后。对《中国人民银行》和《商业银行》进行了少量修改。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
胡继晔李春梅
关键词:《人民银行法》《中国人民银行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商业银行法》基本法律全国人大
人民银行》亟待修
2015年
1995年3月八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的《人民银行》以基本律的形式明确了中国人民银行作为我国中央银行的地位。在过去的20年中,《人民银行》作为我国首部金融明确了中国人民银行律地位和主要职责。2003年《银行业监督管理》推出后,
胡继晔李春梅
关键词:《人民银行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央银行基本法律全国人大法律地位
东南亚四国央行人民银行比较研究被引量:1
2014年
东南亚地区包括越南、老挝、柬埔寨、泰国、缅甸、马来西亚、新加坡、印度尼西亚、文莱、菲律宾、东帝汶等11个国家。1998年亚洲地区爆发金融风暴,东南亚地区遭受了严重的影响。随后,东南亚地区对此次金融风暴进行了深刻反思,相关国家纷纷启动金融改革进程,通过重新修订央行,对金融管理模式进行了重组和优化,大幅提升自身抗风险能力。在2008年金融危机以后,这些国家又对央行体系、金融管理模式进行了进一步修正,使之更加符合当前经济金融发展的新要求。其中,新加坡、马来西亚、泰国及印度尼西亚4个国家经济金融较为发达,金融立较为完善,金融管理模式较为健全。在金融改革与发展过程中,其央行体系对各国金融管理模式的重构起到了巨大推动作用。因此,人民银行成都分行组织自贡、内江、南充、甘孜中心支行,以东南亚新加坡、马来西亚、泰国及印度尼西亚四国央行为对象,与我国央行进行比较研究,以期为我国央行修订提供可供参照借鉴的经验、做
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联合课题组
关键词:人民银行法央行金融管理模式金融风暴
货币供应量的影响因素、风险防范和律规制——《人民银行》货币供给原则的经济学分析
科学合理地确定货币供应量,是货币政策的核心问题,也是影响宏观经济和金融行业稳健发展的关键问题。理论研究和经验数据均已证实传统的数量型货币供给原则正逐渐丧失参考价值,货币供应量的内生性在不断增强,这要求我们重新审视货币供给...
陈建伟
关键词:货币供应量法律规制银行法
文献传递
律、货币与价格——《人民银行》的一个律经济学分析框架被引量:1
2013年
人民银行》规定货币政策的目标是保持货币币值稳定。货币供应量的确定,受到诸多经济内生性因素的影响。当前,我国传统的数量型货币供应原则已不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现状,货币供应内生性逐步增强。本文从风险防范的角度出发,结合《商业银行》、《银行业监督管理》、《证券》和《外汇管理条例》等律、规,综合考虑货币供应与实体经济、虚拟经济、国际经济、居民存款、企业贷款的关系,构建新的货币供应分析框架,提出根据商品价格、资产价格、汇率和外汇储备、居民存款利率、企业贷款利率等内生性因素合理确定货币供应量,以有效防范通货膨胀、资产泡沫、汇兑损失等经济风险,平衡投资、消费与储蓄的比例,协调国内经济与国际经济的均衡。
席涛陈建伟
关键词:《人民银行法》货币供应量影响因素
对《人民银行》在基层人民银行履职实践中有关问题的思考
2013年
2003年12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以下简称《人民银行》)修改决定。多年来《,人民银行》对于进一步强化人民银行在实施金融宏观调控、保持币值稳定、促进经济可持续增长和防范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等方面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也对基层人民银行正确履职奠定了律基础。经过几年的律实践,
陈钧
关键词:金融风险法律基础宏观调控
人民银行行政处罚核心条款的完善——对《人民银行》第46条适用情况的研究
2013年
人民银行》第46条是立者赋予人民银行行政处罚权的核心条款。其适用方式有直接适用和间接适用两种。通过对近年来人民银行部分分支机构行政处罚适用条款的分析可以发现,第46条并不能完全满足人民银行实施行政处罚的需要,建议对该条款进行完善。
张琨
关键词:行政处罚
人民银行的缺漏与完善被引量:3
2005年
人民银行存在着对央行独立性规定不足、货币政策目标偏差、最后贷款人角色缺乏限制等问题,需要适时完善:第一,明确规定人民银行独立于行政机构;第二,人民银行定货币政策的中间目标是提供适应经济增长的货币供应量,维护物价稳定;第三,规定最后贷款的条件、程序、使用监督,增加最后贷款权的限制。
倪浩嫣吕文江
关键词:人民银行法缺漏最后贷款人货币政策货币供应量行政机构
《银监》、《商业银行》、《人民银行》解析
2004年
一、立背景与过程 为了适应货币职能与银行监管职能的发展趋势,完善我国金融监管体系,建立更有效的监管机制,确保金融机构安全、稳健、高效运行,提高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能力,根据2003年3月10日十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决定》,决定健全金融监管体制,设立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监会).由银监会统一监管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及其他存款类金融机构.中国人民银行不再履行对上述这些金融机构的监管职责,其职能主要是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不断完善有关金融机构的运行规则,更好地发挥其作为中央银行宏观调控和防范与化解金融风险的作用.
王科进秦刚
关键词:商业银行法银监会银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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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健
作品数:101被引量:682H指数:14
供职机构:华中科技大学
研究主题:公司法 金融监管 法律 中国人民银行法 中央银行
闫海
作品数:300被引量:954H指数:12
供职机构:辽宁大学法学院
研究主题:宪政 法制 货币政策 中央银行 个人所得税
周正庆
作品数:17被引量:7H指数:2
供职机构:中国人民银行
研究主题:中国人民银行法 专业银行 金融体制 深化金融改革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戴相龙
作品数:128被引量:354H指数:9
供职机构:中国人民银行
研究主题:金融业 金融监管 货币供应量 货币政策 金融
胡哲一
作品数:29被引量:47H指数:4
供职机构:中国建设银行
研究主题:企业 中央银行 《商业银行法》 技术创新 国家外汇储备